很多案件作例子, 也多法醫的知識, 亦詳細, 不過, 門外漢的我就有點難度.
因為說及兇案的內容少, 或者沒有交代兇手如何繩之以法, 看起來的趣味就少了.
深印象是, 以擲向地的方法謀殺嬰兒, 很難有科學證據去驗證, 因為實在太不人道. 僅有的例子是德軍在大戰時, 以一公呎的高度把嬰兒擲下, 已可以殺死他.
另外, 吊頸死與被勒死的分別是, 前者只會留下一條繩子留下的勒痕, 後者是多過一條, 因為死者會掙扎.
把屍體移離現場, 如果是拖行經過樓梯, 不會立即見到撞及樓梯到瘀痕, 會在幾日後才現出來.
這書有點令人看得一頭霧水是, 案件如果有很多人物, 都以男女難分的假名, 大約是: 阿心, 阿兒, 阿賞, 阿迎... 於是就會搞錯.
與之前的奇案警司相比, 此書的教育意味是少了, 法醫專業就多些.
http://catlovesbook.blogspot.hk/2013/12/blog-post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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