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1月10日 星期四

愛, 其實我們都看反了





這一本我覺得很好的書. 



我們最初的愛是無條件的, 顯示出來的就是單純的愛; 然後, 我們有了期待, 顯示出來就是期待; 當期待落空我們憤怒, 顯示出來的就是憤怒...在每一個當下, 你都透過愛來體現自己; 我也是這樣, 透過愛來認識自己, 每個人都在愛中定義自己. 如果你的愛為你帶來的是不滿, 是怨懟, 是憤恨, 是一再重複負面的模式, 那就表示你的愛並不是愛, 是你把愛看反了.





如果你能欣賞自己, 在自己身上發現喜悅, 就不用靠別人來取悅你.


如果你對自己滿意, 不需要別人來滿足你, 你對別人就不會有那麼多不滿.
如果你單獨和自己一起, 並對自己感到歡樂,你的歡樂就沒有人帶得走.
如果你願意面對自己, 那麼當別人離去時, 你不會失去自己, 反而找到自己.

一般人常有誤解, 以為愛自己就是享受美食, 作SPA, 買名牌, 出國旅行..其實這些跟「愛自己」並沒多大關係, 不愛自己的人一樣可以吃好穿好, 一樣也會出去旅遊, 不是嗎?
真正愛自己應該是藉接受自己, 歡喜地做你自己.
所以接受自己, 才是我們首要的功課. 因為我們常被灌輸的觀念是: 去找一個愛我們的人來證明自己是可愛的. 因而, 當失去了愛時, 我們當然會誤認為自己是不值得愛的.
現在起, 請停上在別人身上尋找快樂和認同. 我們的快樂之鑰以及幸福之源並不在那裡, 而是在我們自己身上.
當你能以目前的樣子來接納自己, 活出自己, 這才是真正愛自己.
(有哲人說, 透過他人去愛自己. 其實也一樣對.)
憤怒的背後其實是恐懼. 然而由於表達內心的需求, 或承認害怕, 會令自己覺得彆扭, 不好意思, 便以憤怒表達.
(這個我非常同意, 我因為塞車而憤怒, 是因為恐怕遲到上班; 我因為給人打尖而憤怒, 是因為恐怕自己的權益受到侵害, 也怕香港人的美德會消亡.)
當先生害怕被太太拒絕, 常會變我強勢或不耐煩; 太太擔心被先生變心或被拋棄, 常會變得善妒或佔有; 當伴侶深怕自己失去對方, 往往就會以憤怒或不友善的態度來操控. 
如果你真的希望沒有衝突, 你必須廢除心中所有的權威. 
如果你跟某人想法一樣, 並不表示想法是「對的」, 只是想法「相同」; 如果雙方的看法不一樣, 只表示想法「不同」, 也無須去否定或批判.
(作者是一個智者)
痛苦就是現實與希望之間的差距. 期待愈大, 痛苦和傷害也就愈大.
(之前看到一個好似是叔本華說, 幸福就是期望與現實的距離, 距離越小就越幸福) 
過去的創傷仍困擾著你, 那是因為你自己常招惹它. 
現在的傷害在哪裡? 那個舊傷還在嗎? 它已經不在了, 除非你一直記得它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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