貓。閱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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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9月1日 星期四
網上繳罰款
2月份有這個新服務, 我現在已用了兩次, 即是過期了兩次. 真烏龍.
我以為已把書還了, 其實沒有, 竟然過了期3天, 加總十多元可以說是破了紀錄.
邀了罰款可以把圖書續借, 或
先寄賬, 下次到圖書館時才付錢,
這個服務可算是從善如流.
借書的人越來越少, 為什麼不可以在過期後, 沒有其他人預約下, 邀了罰款再續借呢?
我幾年前已向圖書館提出, 可以增加預約費, 讀者可以在便利店或郵局取書, 反正郵局是蝕錢.
又, 可以把書送到行動不便的長者家, 這個服務在深圳已推行了差不多十年了.
2 則留言:
long bell
2016年9月1日 上午8:34
我也試過如此烏龍~~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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貓。閱讀
2016年9月2日 清晨6:36
罰錢點都平過買書既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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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也試過如此烏龍~~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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